信丰高新区南京大道与东莞路交汇处零星工程

竞价公告 [赣州市 · 信丰县] 时间:2026-09-01 09:46:51 来源: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开标类型:— 采购单位: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预算:413017.00 元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信丰高新区南京大道与东莞路交汇处零星工程
项目编号
62026090151108087
采购方式
—
采购金额
413017.00 元
采购单位
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类型
竞价公告
项目地区
赣州市 / 信丰县
发布时间
2026-09-01 09:46:51
信息来源
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报价起止时间
2026-09-01 09:46 至 2026-09-04 18:00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信丰高新区南京大道与东莞路交汇处零星工程 

 项目编号:6202609015110808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gzxfx601001  199 1717 0989 

 报价起止时间:2026-09-01 09:46  -  2026-09-04 18:00 

 采购单位: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 参数:1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参数:2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 省外进赣的响应供应商依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登录“江西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企业服务平台”,登记录入相关企业和人员信息。(外省企业提供企业和本项目相关人员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413017.00 -
 
 买家留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开工,20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涉所有工程事项并交付使用,响应供应商应当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内容编制投标报价。 

 附件: 信丰高新区南京大道与东莞路交汇处零星工程竞价采购需求.pdf
控制价 信丰高新区南京大道与东莞路交汇处零星工程.pdf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赣州市 信丰县 信丰县工业园 江西信丰高新区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工期要求(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及时开工,并于2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涉所有工程事项并交付使用。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五
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电子卖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无故不签订合同或者直接放弃项目,成交供应商将纳入采购人单位黑名单
施工地点 信丰高新区
报价方式 报价不得高于413017元,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须以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返款。
质保期要求 1 质保期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年的质保期及上门服务,质保期期限内的质保内容和范围所需费用均在响应报价中,质保期期限内不得再收取额外费用,在质保期内,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均须无条件更换、养护,直至达到采购单位要求为止(如有其他规定的按其执行)。 2 质保期范围:除经合法机构鉴定为使用人员故意损害(如发生鉴定纠纷,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由成交方先行垫资),其他需要维修的情形均在质保期范围内。 3 工程质量:成交供应商对其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