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人民法院会议室扩声系统升级改造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广昌县人民法院会议室扩声系统升级改造
- 项目编号
- 62026091453404228
- 采购方式
- —
- 采购金额
- 200000.00 元
- 采购单位
- 广昌县人民法院
- 信息类型
- 竞价公告
- 项目地区
- 抚州市
- 发布时间
- 2026-09-14 19:51:57
- 信息来源
- 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 报价起止时间
- 2026-09-14 19:51 至 2026-09-17 18:00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昌县人民法院会议室扩声系统升级改造
项目编号:6202609145340422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志锋 1777919****
报价起止时间:2026-09-14 19:51 - 2026-09-17 18:00
采购单位:广昌县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会议音频视频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会议音频视频; 颜色分类:黑;型号:扩声系统套装;
次要参数要求:1批
200000.00
ITC
特控
pusg
买家留言:-
附件: 会议扩声系统升级改造.pdf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抚州市 广昌县 盱江镇 广昌县人民法院站前路15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合格正品,并实行质量三包;质量保证期为1年,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件。 2、交货安装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 3、所有产品报价包含税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以及系统安装不可预见的费用。 4、报价前需到实施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在提交报价时需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现场勘查函,未提供视为投标无效。 5、供应商按附件清单格式进行响应,提供相对应的型号和报价总价,供应商需按建议品牌来进行响应; 7、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现场核验。